教師資格認定是指國家對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人員進行的資格認證,。申請人應該根據(jù)認定機構的要求遞交以下材料:
1. 有效身份證件: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用來證明教師資格申請人的公民身份,。
2. 戶口簿,、居住證,、學生證等:教師資格認定屬地管理,申請人應該根據(jù)《教師資格條例》等法規(guī)規(guī)定,,在戶籍地,、居住地、學校所在地(限應屆畢業(yè)生),、擬任教高校所在地(限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等地點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3. 學歷證書:申請人在申請教師資格時,應該符合相應的學歷條件,,認定機構將對申請人的學歷是否符合有關要求進行審核,。
4. 個人承諾書:申請人應該出具個人承諾書,保證其提交的材料真實有效,,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 體格檢查合格證明:申請人需要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將獲得體格檢查合格證明,。根據(jù)《教師資格條例》和《〈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申請人需要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zhì)和心理素質(zhì),。
6. 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申請人需要提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根據(jù)《〈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guī)定,申請人的普通話水平應該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
7. 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并且取得合格成績是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的前提條件,。
8.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根據(jù)《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該提交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該表格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格式,。
9. 照片:申請人需要遞交個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證件照用于制作教師資格證書。
以上是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時必須遞交的材料,。如果所有材料齊全并且符合要求,,認定機構將對申請人進行審核并作出相應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