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者考試成績公布后,,應做以下幾件事:
1,、若對考試成績有異議,可申請成績復查,。
1,、查看本地區(qū)是否有考后審核的規(guī)定,若有就應按規(guī)定準備審核材料,。
2,、社會工作者成績公布后,各省會陸續(xù)發(fā)布擬合格人員名單,,并予以公示,。建議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查看合格人員公示名單內是否有自己的名字。
3,、等待當地人事考試中心公布本年度的證書領取方式,、時間、地點,,完成證書領取,。
4,、進行證書的第一次登記。
參加社會工作者考試的考生若對考試成績有疑問,,能夠在成績公布后30日內向當地考試機構提交書面復查申請,,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匯總后報人社部考試中心,人社部考試中心匯總后交有關部門進行成績復核,,復核的結果由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反饋考生,。具體要求需要以本地人事考試機構規(guī)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