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十條”的落地,,各地不再限制人員流動,,辦公室里“陽”同事越來越多了,甚至一些單位在內部設置了所謂“陰辦公室”和“陽辦公室”,。打工人也擔心在上班時“陽了”,,是不是能算工傷,?如何保障自己作為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其實,,按現(xiàn)行《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原則上,,只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意外傷害,,以及患上職業(yè)疾病,才可能被認定為“工傷”,?;谶@個原則,在新冠疫情爆發(fā)之初的2020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發(fā)布了《關于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y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其中規(guī)定: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y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也就是說,,只有醫(yī)護人員以及相關人員,,在履職時感染新冠才可能構成工傷,對于大部分勞動者而言,,在辦公室里,、出差途中感染新冠病毒,都不能認定為工傷,。
對此,,希望勞動者能夠有一個理性認識。目前,,新冠病毒的致病性已經(jīng)大幅度下降,,絕大部分的感染者在幾天之內就能夠痊愈,也幾乎沒有后遺癥,,大部分都不用去醫(yī)院,,治療費用并不高,也是一般人能夠負擔得起的,,不必動用工傷保險資金,,也不必浪費相應的行政資源。
而且,,工傷賠償?shù)幕鸷歪t(yī)療保險基金一樣,,都是非常寶貴的,是關鍵時候的養(yǎng)命錢和救命錢,應該好鋼用在刀刃上,,不能“撒胡椒面”,,不能亂花,這也是為了所有勞動者有穩(wěn)定的后續(xù)保障,。就像網(wǎng)友說的,,平時在單位里感冒了,也不能找單位賠償,,是吧,?說到底,工傷保險是對于勞動者因公死亡,、因公致殘的兜底性的保障,,大家不能有“大鍋飯”心態(tài)。
另外一方面,,用工單位該承擔的責任也應承擔,,勞動者該享受的權利也應保障。
目前,,很多單位要求感染的員工在家辦公,,那么,家,、咖啡館就成為了工作場所的延伸,。相應的工傷保險、勞動權益保障就應及時覆蓋到這些新場所,。比如,居家工作期間突發(fā)疾病而死亡,,或者意外受到傷害,,那么,就應該被納入到工傷保險的范圍之內,。在多起相關案件當中,,法院最終都判定了居家工作期間意外死亡,應當被認定為工傷,。
此外,,居家辦公讓工作時間變得更有彈性,也客觀上延長了工作時間,,如果超出了8個小時工作時間的,,那么,就應該作為加班時間,,勞動者有權要求加班費,。用工單位應該依法支付居家辦公期間的加班費用,這個勞動者不必“客氣”。
新冠疫情突破了傳統(tǒng)勞動法的應用場景,,但是,,基本的原則還是適用的,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意外傷害,,那么,無論是在辦公室還是居家辦公,,都應該認定為工傷,,相反,奧密克戎病毒致病性大幅降低,,傳染性畸高,,就不宜認定為工傷。同理,,只要加班,,無論在單位還是居家,都要算加班費,。